生态学院关于开展2020-2021学年 优良学风班评选工作的通知
2019级、2020级本科生班级:
根据《中山大学优良学风班奖励办法》《中山大学生态学院优良学风班评选细则》以及《党委学生工作部关于开展优良学风班评选工作的通知》(学生〔2022〕25号)通知,现拟开展2020-2021学年优良学风班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2019级、2020级本科生班级。
二、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深化“五个融合”,推进“五育并举”,以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为标准,以营造“学在中大、追求卓越”优良学风校风为导向,评选优良学风班。
三、名额分配
所有年级中评选一个班级。
四、评选程序
1.发布通知:学院发布评选通知,并公布《生态学院优良学风班评选细则》(附件1);
2.班级申报:符合条件的班集体于1月21日中午12:00前提交《优良学风班申请表》(附件2)、《生态学院优良学风班评分表》(附件3)及相关证明材料,以压缩文件的形式,以“xx级xx班优良学风班评选材料”的格式命名,提交到工作邮箱ecoxgb@mail.sysu.edu.cn;
3.组织评定:学院成立由主管学生工作副书记、主管本科教学副院长、教师代表、班主任代表、辅导员和学生代表组成的评定工作小组,组织评定优良学风班评定名单,并公示不少于3个工作日;
4.上报材料:公示结束后学院整理汇总资料并报送至党委学生工作部。
5.复核评定结果:党委学生工作部组织校级评定工作小组对培养单位评定的结果进行复核;
6.公示评定结果:党委学生工作部公示评定结果;
7.公布评定结果:学校公布评定结果并组织表彰。
六、相关要求
参评班级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可信,评定过程中凡有徇私舞弊、弄虚作假者,取消其参评资格,并在学院内对相关同学进行通报批评;学校表彰后,如发现获奖班集体在参评当年有任何不符合获奖条件的,由党委学生工作部收回奖励,并在全校通报。
生态学院
2022年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