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青团中山大学生态学院委员会关于 开展2021年星级志愿者认证工作的通知
各团支部: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志愿服务重要指示精神,贯彻落实《志愿服务条例》(国令第685号)、教育部《学生志愿服务管理暂行办法》(教思政〔2015〕1号)、《广东省志愿服务条例》和《广东省星级志愿者资质认证管理办法》有关要求,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持实践育人,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推动学生志愿服务活动健康发展,根据《共青团中山大学委员会关于开展2021年星级志愿者认证工作的通知》(团发〔2021〕155号)要求,现将我院星级志愿者认证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开展形式
认证工作对各星级志愿者不设名额限制,按照自愿申报的原则,志愿者自行申报志愿服务时长进行星级志愿者评定。
二、认证标准
(一)申报资格
1.中山大学生态学院在读学生;
2.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祖国,具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
3.遵守社会公德,无违法犯罪记录,无违反社会公德、诚信等方面行为及不良记录,;
4.遵守校规校纪,无违反校规校纪行为。
(二)志愿时数审核规则
1.参评志愿者应提供相应志愿服务证明材料。提供证明的材料包括但不限定于:
①校内开展的志愿服务活动,其时长以i志愿系统记录为准,提供i志愿系统个人账号志愿时长数截图(截图应当包含姓名等基本信息);
②参与校外志愿服务的服务时长,由相关志愿服务活动组织方出具志愿者服务证明;
2.没有标明具体志愿服务时长的证明材料,申报时长单次活动不超过2小时,长期志愿服务以每天4小时计算;以天数为单位的记录服务时长的证明材料,申报时长每半天不超过4小时;每天不超过8小时;
3.除志愿服务组织方认定的奖励性服务时长外,优秀类证明不提供奖励性服务时长。
(三)星级评定标准
自大学学段以来,成为在校注册志愿者后,截至2021年12月21日,参加志愿服务时间累计:
1.达到100小时的,认定为“一星级志愿者”;
2.达到300小时的,认定为“二星级志愿者”;
3.达到600小时的,认定为“三星级志愿者”;
4.达到1000小时的,认定为“四星级志愿者”;
5.达到1500小时的,认定为“五星级志愿者”。
三、认证流程及安排
(一)志愿者申报
个人自愿申报累计志愿服务时长(累计截止至2021年12月21日),并将《中山大学2021年星级志愿者认证个人申报表》(附件1)及相关证明材料提交至各班团支书。
(二)学院审核
各班团支书汇总个人申报表及证明材料,并填写《中山大学2021年星级志愿者认证汇总表》(附件2),于2021年12月26日18:00前将电子版材料提交至邮箱:ecoxgb@mail.sysu.edu.cn。
学院将对申请材料进行资格审查、志愿时数审核,并按要求报送校团委。
(三)校团委审核
校团委集中审核,若超过截止时间申报的将不予认定。
(四)名单公示
中山大学2021年星级志愿者名单将从2022年1月7日开始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公示期间,如对公示结果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邮件或电话形式实名反映。
(五)表彰工作
校团委表彰星级志愿者,颁发星级志愿者荣誉证书。
存在疑问的,请与辅导员联系。
附件:
共青团中山大学生态学院委员会
2021年12月22日
(联系人:潘三川;联系电话:176209273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