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学院关于开展2024-2025学年优良学风班、优秀班干部评选工作的通知
各位同学:
根据《中山大学优良学风班奖励办法》及《党委学生工作部关于开展2024-2025学年优良学风班、优秀班干部评选工作的通知》,学院现开展优良学风班、优秀班干部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致中山大学建校100周年贺信精神,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着力培养学生的学习力、思想力、行动力,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切实推进我校学风校风建设,着重涵养集体文化。
二、评选对象
1. 优良学风班:2024-2025学年在校的本科学生班级(2025级本科生班级不参与本次评选)。
2. 优秀班干部:2024-2025学年在岗的本科学生班干部,包括班长、副班长、学习委员、纪律委员、生活委员、文体委员、心理委员等经班级民主选举和学院认定的班干部,团支书、组织委员、宣传委员为团支部委员,不参与此次评选。
三、名额分配
1. 2025级本科生班级及班干部不参与本次评选。
2. 其他年级按本科学生班级总数的三分之一以内评定优良学风班和优秀班干部。优良学风班和优秀班干部无关联。
四、评选程序
1. 发布通知:学院发布评选通知;
2. 组织申报:参照《2024-2025学年优良学风班和优秀班干部评选标准》(附件1),符合条件的班级或班干部于10月31日前提交优良学风班申请表(附件2)/优秀班干部申请表(附件3)、优良学风班汇总表(附件4)/优秀班干部汇总表(附件5)及相关证明材料至邮箱ecoxgb@mail.sysu.edu.cn进行申报。请参评班级和班干部在10月31日前同步做好PPT展示准备,具体评审安排另行通知;
3. 组织评定:学院成立评定小组进行评定,形成优良学风班和优秀班干部初审名单,公示3个工作日后上报相关材料至学校;
4. 公示评定结果:党委学生工作部公示评定结果;
5. 公布评定结果:学校发文公布评定结果并组织表彰。
五、相关要求
评定过程中,凡有徇私舞弊、弄虚作假者,取消其参评资格,并在一定范围内对责任人进行通报批评;表彰后,如发现获奖集体和个人在参评当年有任何不符合获奖条件的,由党委学生工作部收回奖励,并在全校通报。
附件:
1. 2024-2025学年优良学风班和优秀班干部评选标准
2. 中山大学2024-2025学年优良学风班申请表
3. 中山大学2024-2025学年优秀班干部申请表
4. 中山大学2024-2025学年优良学风班汇总表
5. 中山大学2024-2025学年优秀班干部汇总表
生态学院
2025年10月2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