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届毕业生系列通知3】生态学院关于组织申报2025届基层就业毕业生奖励工作(第一批)的通知
各2025届毕业生:
为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进一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引导和鼓励毕业生赴基层就业的工作要求,鼓励和支持我校毕业生参军、服务基层和中西部就业,根据《中山大学基层就业毕业生奖励实施办法》和学校通知要求,现就申报2025届基层就业毕业生奖励工作(第一批)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奖励范围及奖励标准
(一)艰苦边远地区就业奖励。学校对赴艰苦边远地区就业的应届毕业生予以奖励,颁发荣誉证书及发放奖励金。奖励的区域确定以签订的就业协议书为准,奖励省份范围参照《人事部 财政部关于印发<完善艰苦边远地区津贴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国人部发〔2006〕61号)规定的艰苦边远地区名单(附件2)。奖励标准为每人5000元。
(二)专项奖励。学校对应届毕业生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含研究生支教团)”“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计划”等专项计划的予以奖励,颁发荣誉证书及发放奖励金。奖励标准为每人5000元。
(三)选调生奖励。学校对应届毕业生参加中央及省(区、直辖市)的选调生项目招考并被录取予以奖励,颁发荣誉证书及发放奖励金。奖励标准为每人5000元,新疆、西藏定向选调生的奖励标准为每人10000元。
(四)参军入伍奖励。学校对应届毕业生参军入伍予以奖励,颁发荣誉证书及发放奖励金。奖励标准为每人10000元。
奖励对象同时符合以上所列奖励项目的,依据最高的奖励项目标准发放毕业生奖励,不可兼得。
二、奖励对象
中山大学2025届非定向毕业生,即按照国家下达招生计划招收的具有学籍且符合奖励条件的非定向应届本科生毕业生和研究生毕业生。
三、申报程序
(一)个人提交申请
除“西部计划”、参军入伍外,其他符合基层就业奖励范围的毕业生请于5月27日(星期二)12:00前将以下电子版资料打包发送至邮箱ecoxgb@mail.sysu.edu.cn,压缩包及邮件主题按“2025届基层就业奖励+姓名”命名:
1.2025届基层就业奖励申报汇总表(第一批)(附件1,所填写的银行卡信息须为一类账户);
2.就业协议书、录用函、公示链接等可以证明符合奖励范围的材料扫描件(图片格式或PDF文件);
3.个人简介(要求参考附件3);
4.个人照片(勿嵌入个人简介中,要求大方清晰,大小1M以上,格式为JPG,以“生态学院+姓名”命名)。
(二)学院初审,并公示不少于3个工作日。
(三)学校复核,并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
(四)经公示无异议后,学校发文公布奖励名单并组织表彰。学校对获得就业奖励的毕业生一次性发放奖励金。
四、其他事项
(一)申报时应确保材料的真实性,如有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将取消其参评资格。已获得奖励的学生,经发现有弄虚作假或其他违反本办法相关规定行为的,取消获奖资格,收回奖励证书和奖励金。构成违纪的,依据《中山大学学生处分管理规定》予以处理。
(二)预计于2025年11月组织申报第二批2025届基层就业毕业生奖励,请相关毕业生留意具体通知。
存在疑问的,请直接与林老师联系。
附件:1.2025届基层就业奖励申报汇总表(第一批)
2.国人部发〔2006〕61号文艰苦边远地区名单
3.个人简介示例
生态学院
2025年5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