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学院关于推荐2023-2024学年本科生奖学金候选人的通知
2021级、2022级、2023级本科生:
为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奖励优秀学生,引导学生“学在中大,追求卓越”,激励学生奋发学习、努力进取,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根据《财政部 教育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退役军人部 中央军委国防动员部关于印发<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教〔2021〕310号)、《中山大学本科生奖学金管理办法》(中大学生〔2023〕9号)等有关规定和《党委学生工作部关于组织开展2023-2024学年本科生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学生〔2024〕302号)要求,现组织开展我院2023-2024学年本科生奖学金评选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条件
学生申请参评2023-2024学年奖学金应满足以下条件:
(一)德: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社会主义中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尊师爱校,遵守学校规章制度,无损害学校声誉的言行;孝敬父母,诚实守信,遵守社会公德。
(二)智:刻苦学习,勇于探索,积极实践,努力掌握现代科学文化知识和专业技能,评选年度内无不及格科目。
(三)体:积极锻炼身体,身心健康,学生体质健康测试合格。
(四)美:自觉提高审美能力和人文素养,积极传承和弘扬中华美学。
(五)劳:积极参加学校、学院、班级、宿舍等集体活动,积极参加劳动实践和志愿服务。
(六)其他:评奖年度未受学校通报批评或违纪处分。评奖年度受处分且下一年度解除处分的,只影响本年度评奖,不影响下一年度评奖。
除上述条件外,申请各类奖学金还需符合该项奖学金的特定条件。各项奖学金具体参评条件详见附件1。
二、奖学金项目
中山大学本科生奖学金包括:
(一)国家(政府)出资设立的奖学金
1.国家奖学金
2.国家励志奖学金
3.教育部台湾、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
(二)学校出资设立的奖学金
1.中山大学优秀学生奖学金
2.中山大学励志奖学金
3.中山大学台湾、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
4.中山大学专项奖学金
5.中山大学英才奖学金
(三)企业、个人或团体出资设立的奖学金
1.校级捐赠奖学金
2.学院(系)级捐赠奖学金
三、评选程序
1. 学院完成信息录入。由学院登录学生工作管理系统“奖学金”模块(网址:xgxt.sysu.edu.cn/jxj)导入经公示无异议的综合测评加分和公益时等信息。
2. 个人申请。申请奖学金的同学,请于10月5日前按以下要求提交申请:
(1)申请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中山大学励志奖学金以及各项捐赠奖学金的同学,应通过学生工作管理系统“奖学金”模块提交。
(2)申请中山大学专项奖学金,请将附件2及相关证明材料上传提交至公务云盘:https://pan.sysu.edu.cn/link/AAC05FF55145614B05904C5B11AA9B8F3B。
(3)中山大学优秀学生奖学金(一、二、三等奖),由学院评审确定候选人后录入系统,个人不需在系统进行申请。
3. 学院审核初评,确定奖学金候选人。
4. 学院对候选人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3个工作日。
5. 上报材料。学院将经公示无异议的候选人上报学校,由学校评审并公示,最终获奖名单以学校正式公布的为准。
四、申请要求
1.请同学们严格按照时间要求提交申请,逾期不受理。
2.转专业(含转出、转入)同学在原学院和专业参加奖学金评选,请留意原学院评选工作安排。
3.在奖学金申请和评审过程中,申请学生应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如有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将取消其当学年获评资格。已获得奖学金的学生,如经发现有弄虚作假或其他违反相关规定的行为,取消获奖资格,收回奖学金和奖励证书,并进行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由党委学生工作部根据中山大学学生处分管理规定进行处理。
附件:1. 本科生奖学金参评条件
2. 中山大学专项奖学金申请表
生态学院
2024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