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学院关于开展2024学年博士和硕士研究生奖助金评审工作的通知
各位研究生:
为激励研究生勤奋学习、潜心科研、勇于创新、积极进取,根据《中山大学研究生奖助规定》(中大研院〔2022〕35号,以下简称“奖助规定”)和《研究生院关于做好2024学年博士和硕士研究生奖助金评审工作的通知》(研院〔2024〕86号)通知要求,结合学院实际,现将2024学年博士、硕士研究生奖助金评审工作的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审对象
我院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且在基本修业年限内的全日制研究生(含2024级研究生新生)。
二、申请条件
研究生奖助金基本申请条件如下:
(一)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三)诚实守信,品学兼优;
(四)积极参与科学研究和社会实践;
(五)入学一年以上的研究生参评奖助金的上一学年度已达到学校培养计划所规定的学习要求,并考核合格;
(六)完成学校规定的科研助手工作任务。
上一学年度出现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具备参评本次研究生奖助金资格:
(一)在申请资料中弄虚作假者;
(二)考试作弊或有抄袭、篡改、伪造等学术不端行为;
(三)因违反校纪校规受纪律处分者;
(四)在科研工作中,违反工作程序,导致严重后果者;
(五)科研助手工作考核不合格者;
(六)有课程考试不及格者;
(七)导师及学院根据相关规定认定的不予资助的其它情形。
三、评审程序
(一)个人申请及导师审核推荐
个人将以下申请材料打包并命名为“学号-姓名-研究生奖助金”,于8月16日(星期五)前提交至https://wj.sysu.edu.cn/q/9v8odjdb:
1.中山大学2024学年研究生奖助学金申请表(附件1),表中需有个人及导师签名,命名为“学号-姓名-申请表”。
2.生态学院2024学年研究生奖助金申请情况汇总表(附件2),命名为“学号-姓名-汇总表”。
3.相关证明材料,如已发表的论文封面、目录及全文,获奖证书等,请对应其在附件1申请表的出现顺序进行排序(在文件名加数字前缀“1-”“2-”),证明材料请单独存放在一个文件夹(请不要对文件夹进行压缩)中,文件夹以“学号-姓名-证明材料”命名。提供的代表性成果的计算时间区间为2023年9月至2024年8月,其中论文应以正式刊出的为准。既往学年参评奖助金的申报材料不能作为本次申报材料。对于新入学的2024级研究生,重点考察其与招生考试相关的成绩及考核评价情况,不需提交申请材料。
(二)形式审查及申请资料公示。
学院对所有申报资料进行汇总,并进行形式审查,未按要求填写的视为形式审查不合格。对经审查符合申请条件的申报资料,进行为期3天的公示。如非汇总原因造成的资料不正确或错漏,公示后不接受资料更改。在审查中发现申请资料存在不实情况的,将取消该生当学年度的奖助金评选资格,并视情况进一步处理。
(三)学院研究生奖助金评审委员会初评确定获奖学生名单和等级,并在学院网站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
(四)研究生院复核各培养单位初评结果,提交学校研究生奖助金评审领导小组审定,并将审定结果在全校范围内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发文公布奖助金评审结果。
四、评审名额
根据学校通知,博士、硕士奖助金名额预计在7月上旬通知到学院,具体将另行通知。
存在疑问的,可以通过ecoxgb@mail.sysu.edu.cn反馈。
特此通知。
附件:1.中山大学2024学年研究生奖助学金申请表
2.生态学院2024学年研究生奖助金申请情况汇总表
生态学院
2024年7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