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关于做好2023学年缓交学费(含新生绿色通道)工作的通知

发布人:赵文嘉 责任审核人:初审 赵文嘉 审核 林勉生 审核发布 罗燕

各位同学:

根据学校有关通知安排,现将2023学年缓交学费(含新生绿色通道)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办理对象

因家庭经济困难,无法在规定时间内缴清学费、住宿费的全日制本科生、研究生(含2023级新生)。

二、缓交期限

原则上缓交期限至2023年12月31日,须于到期前5日内缴清欠费。

三、缓交标准

(一)在校本科生

1. 已经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学生,可缓交贷款额度内的学费

2. 拟于2023学年秋季学期办理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的学生,可缓交贷款额度内的学费

3. 未办理国家助学贷款的学生,可缓交学费

(二)在校研究生

1. 已经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学生,可缓交贷款额度内的学费

2. 拟于2023学年秋季学期办理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的学生,可缓交贷款额度内的学费

(三)新生(绿色通道)

1. 已经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学生,可缓交贷款额度内的学费、住宿费

2. 未办理国家助学贷款但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缓交学费、住宿费。缓交费用的总金额一般不超过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最高额度,即本科生12000元、研究生16000元;

3. 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可缓交超过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最高额度的学费、住宿费

四、办理流程

        (一)学生提交材料

符合条件的同学,请于8月21日至9月4日登录学生工作管理系统https://freshman.sysu.edu.cn/lstd办理,具体操作可以查看附件。

        (二)学院审核

        (三)学校审核

五、其他说明

1. 学生医保费不纳入缓交范围,学生需自行缴纳。

2. 通过审核的学生需及时缴纳缓交额度外的剩余费用。凡未在规定期限内缴清费用且未及时办理缓交手续,以及超出缓交期限欠费的学生按《中山大学学生学费住宿费收缴管理细则》相关规定处理。

3. 未办理国家助学贷款但家庭经济特别困难或遇突发困难无法在规定时间内缴清学费的研究生,可向所在培养单位另行提出申请,由学校另行审批。

4. 缓交审批流程未全部完成之前,请勿将生活费存于学校划扣费用的银行卡中,以免资金被自动划扣

 

附件:

学生工作管理系统使用手册(缓交学费)—学生用户

 

生态学院

2023年8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