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学院关于做好全日制大学生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相关事项的通知

发布人:赵文嘉 责任审核人:初审 赵文嘉 审核 林勉生 审核发布 罗燕

各位同学:

根据广东省相关文件要求,在校全日制大学生(本科生和非在职全日制研究生)均应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学生参保按属地管理原则,即广州校区学生(包括一年级在南校园培养的2023级本科生)参加广州市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详见附件1),深圳校区学生参加深圳市基本医疗保险(详见附件2)。请各位同学认真阅读指引,按照相关要求办理。其中请特别留意以下情况:

1.因有其他医疗保障不愿参保的,须在2023年7月31日前登录中山大学一表通(https://portal.sysu.edu.cn/dcp)表单大厅填写并提交《2023年不参保确认书》。

2.延期毕业生务必于2023年7月31日前登录中山大学一表通(https://portal.sysu.edu.cn/dcp)表单大厅填写并提交《2023年延期毕业生参保意愿统计表》,以确定扣费标准,逾期未提交将影响参保和医保待遇。

3.低保对象、优抚对象或重度残疾等的学生可申请免缴医保费用(此项仅针对广州校区参保学生)。须于2023年9月10日前登录中山大学一表通(https://portal.sysu.edu.cn/dcp)表单大厅填写《2023年申请免缴医保费统计表》,按要求上传当地县级以上民政或残联部门发放的证件扫描件(具有最新有效期的低保证、低收入证或一、二级残疾证)、优抚证明(享受抚恤补助的优抚对象)和本人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

    特此通知。

 

附件:1.参加广州市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相关事项的指引

           2.参加深圳市基本医疗保险相关事项的指引

 

 

生态学院  

2023年7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