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学院关于推荐何文彬伉俪奖助学金候选人的通知

发布人:赵文嘉 责任审核人:初审 赵文嘉 审核 林勉生 审核发布 罗燕

为激励我校学生认真学习,积极投身服务国家基础研究、科技发展和国家重大战略领域,依据《中山大学本科生奖学金管理办法》(中大学生〔2019〕20号)、《中山大学本科生助学金管理办法》(中大学生〔2019〕19号)、《中山大学何文彬伉俪奖助学基金章程》等有关规定和《系统科学与工程学院关于开展2022学年何文彬伉俪奖助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现将我院推荐该奖助学金候选人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2020级、2021级生态学(强基计划)专业本科生。

二、奖励名额及金额

奖学金1名、助学金2名,如未有足够符合条件的学生,可以空缺。

奖励金额:5000元/人。

三、评选条件及要求

(一)评选基本条件

1.爱党、爱国、爱校,有强烈的社会责任感。

2.遵纪守法、崇尚美德、诚实守信,校内校外没有任何违纪违法记录。

3.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良。申请评选奖学金、助学金,2021-2022学年度综合测评在年级专业排名分别列前30%、50%。

4.助学金申请者须为当年在册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5.助学金申请者需学习目的明确,热爱所学专业,立志奉献国家重大战略领域科研事业,具备较为突出的学习、科研能力,在国家重大战略科研项目发表文章、专利或者相关科研竞赛中获奖者优先。

6.符合中山大学相关奖助学金规定。

7.参评成果要求:

(1)所有科研成果的第一署名单位应为中山大学;

(2)需使用评奖年度当年的成果参评;

(3)申报材料中的论文,以正式刊出或正式录用通知为准;

(4)进入预警期刊的论文不可使用。

(二)奖助学金兼得原则。

综合考虑激励引领效应和覆盖面等因素,奖学金、助学金可以与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以及学校的优秀学生奖学金、助学金叠加,但原则上不与捐赠奖学金、捐赠助学金叠加。

(三)续评原则。

奖学金、助学金续评根据每年实际情况重新评定,在国家重大战略领域科研项目取得突出成绩,或与系统科学与工程学院实验班开展联合项目申报取得突出成绩的,优先考虑。

四、评审程序

(一)11月21日(星期一)下午17:00前,符合评选要求的学生,填写《中山大学何文彬伉俪奖助金申请表》(附件1)、《中山大学何文彬伉俪奖助学金成果表》(附件2),并附成果证明(包括但不限于学术论文(正式刊出)前两页、获奖证书等,按填写顺序整理成一个PDF文档),将以上材料电子版以“学号+姓名+何文彬伉俪奖助学金”的格式命名,发送至ecoxgb@mail.sysu.edu.cn。

(二)11月28日前,学院组织评审并对推荐的候选人进行公示,经公示无异议的候选人,提交至系统科学与工程学院进行评定审核。

(三)12月2日前,系统科学与工程学院组织开展评定审核,对获奖名单公示5个工作日。

(四)公示无异议的,系统科学与工程学院向捐赠方报送评选结果。

(五)计划在12月初举行中山大学2022学年度“何文彬伉俪奖助学金”颁奖仪式,并开展座谈交流。

五、其他事项

(一)在奖助学金申请和评审过程中,申请学生应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如有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将取消其当学年获评资格。已获得奖助学金的学生,如发现有弄虚作假或其他违反本办法相关规定的行为,撤销获奖资格,收回奖助学金和奖励证书,并进行通报批评。情节严重者,依据中山大学学生处分管理规定追究责任。

(二)获奖学生应树立正确的消费观,合理使用奖助学金。

(三)最终解释权归系统科学与工程学院。

 

附件:

1.中山大学何文彬伉俪奖助金申请表

2.中山大学何文彬伉俪奖助金成果表

 

 

 

生态学院

2022年11月16日

(联系人:潘三川 176209273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