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学院关于开展2022-2023学年本科生资助工作的通知

发布人:赵文嘉 责任审核人:初审 赵文嘉 审核 林勉生 审核发布 罗燕

各位同学:

根据《党委学生工作部关于开展2022-2023学年本科生资助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我院2022-2023学年本科生资助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助对象

家庭经济困难的在校全日制本科生。

二、获助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三)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四)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五)勤奋学习,积极上进;

(六)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

三、助学金项目

(一)国家助学金

国家助学金由中央财政出资设立,所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均可获助,按照学生家庭经济困难认定等级分档资助。

(二)捐赠助学金

捐赠助学金由社会团体、社会贤达等捐资设立,资助对象、资助标准、资助名额按项目确定。我院2022-2023学年的捐赠助学金名额如下:

1.新评项目

仲明助学金(5000元/人),1名,面向2022级本科生。

2.续评项目

有美助学金(3600元/人),4名,面向上一学年已获该助学金资助的同学(2019级和2021级各2名)。如已获助学生提出放弃续评,在同年级替补。

四、资助程序

(一)个人申请

1.国家助学金

请所有已认定困难等级的同学于10月13日中午12:00前登录学生工作管理系统(https://freshman.sysu.edu.cn/zxj/)填写相关信息。

2.捐赠助学金

请申请新评仲明助学金、续评有美助学金的同学于10月13日中午12:00前按照附件1提交相应材料的电子版至ecoxgb@mail.sysu.edu.cn(纸质版待学院资助工作小组审核后,再通知相关人选提交),相关表格请查看附件2。

上一学年获有美助学金资助的同学,如放弃续评,请于10月12日17:00前提交《助学金资助学生调整登记表》(附件2-3),以便替补受助人员。

(二)学院学生资助工作小组审核。

(三)公示。学院对拟资助学生名单进行院内张贴公示,公示时间为3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将申请材料上报学校。

(四)学校复核和审议。

(五)发放助学金。

特此通知。

 

附件:1.2022-2023学年助学金项目资助要求一览表

           2.2022-2023学年捐赠助学金资助相关表格

 

 

 

生态学院

2022年10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