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学院关于推荐2021-2022学年本科生奖学金候选人的通知
2019级、2020级、2021级本科生:
根据《中山大学本科生奖学金管理办法》《中山大学本科一年级学生奖学金评定工作方案》以及《党委学生工作部关于开展 2021-2022 学年本科生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要求,现组织开展我院2021-2022学年本科生奖学金评选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条件
学生申请参评2021-2022学年奖学金应满足以下条件:
(一)德: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社会主义中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尊师爱校,遵守学校规章制度,无损害学校声誉的言行;孝敬父母,诚实守信,遵守社会公德。
(二)智:刻苦学习,勇于探索,积极实践,努力掌握现代科学文化知识和专业技能,评选年度内无不及格科目。
(三)体:积极锻炼身体,身心健康,学生体质健康测试合格。
(四)美:自觉提高审美能力和人文素养,积极传承和弘扬中华美学。2021级学生在大一学年内至少参加一项美育课程或美育活动(校院均可)。
(五)劳:积极参加学校、学院(系)、班级、宿舍等集体活动,积极参加劳动实践和志愿服务。2021级学生劳动教育活动须考核合格。
(六)其他:评奖年度未受学校通报批评或违纪处分。评奖年度受处分且下一年度解除处分的,只影响本年度评奖,不影响下一年度评奖。
各项奖学金的其他具体参评条件详见附件1。
二、奖励项目
(一)国家(政府)设立的奖励项目
1.国家奖学金
2.国家励志奖学金
3.教育部台湾、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
(二)学校设立的奖励项目
1.中山大学优秀学生奖学金
2.中山大学专项奖学金
3.中山大学励志奖学金
4.中山大学台湾、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
5.中山大学英才奖学金
(三)捐赠奖学金
各项奖学金的名额分配情况详见附件1。
三、评审程序
1.学院完成信息录入。2021级本科生,由一年级所在学院完成参评资格审核,并录入信息;2020级及以上本科生,由学院设置公益时数要求,并导入综合测评加分和公益时等信息。
2.个人申请。申请奖学金的同学,请务必于9月30日-10月4日前按以下要求提交申请:
(1)申请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中山大学励志奖学金以及各项捐赠奖学金的同学,应通过系统提交申请。2021级本科生通过学生工作管理系统“一年级奖学金”模块https://freshman.sysu.edu.cn/ynjjxj 提交,2020级及以上本科生通过“奖学金”模块https://freshman.sysu.edu.cn/jxj提交。
(2)申请中山大学专项奖学金,请将附件2及相关证明材料发送至ecoxgb@mail.sysu.edu.cn。请注意:2021级本科生的专项奖学金,由一年级所在学院负责评审,请申请的同学按照一年级所在学院的要求提交申请。
(3)中山大学优秀学生奖学金(一、二、三等奖),由学院评审确定候选人后录入系统,个人不需在系统进行申请。
3.学院审核初评,确定奖学金候选人。
4.公示候选人,公示时间不少于3个工作日。
5.上报材料。学院将经公示无异议的候选人上报学校,由学校评审并公示,最终获奖名单以学校正式公布的为准。
四、申请要求
1.请同学们严格按照时间要求申请,逾期不受理。
2.在奖学金申请和评审过程中,申请学生应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如有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将取消其当学年获评资格。已获得奖学金的学生,如经发现有弄虚作假或其他违反相关规定的行为,取消获奖资格,收回奖学金和奖励证书,并进行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由党委学生工作部根据中山大学学生处分管理规定进行处理。
特此通知。
附件:1.生态学院2021-2022学年本科生奖学金参评条件及名额分配
生态学院
2022年9月28日
(联系人:潘三川 电话:176209273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