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学院关于推荐2022学年研究生奖学金候选人的通知
各位研究生:
根据《研究生院关于做好2022学年研究生各项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研院〔2022〕133号)和学校分配的奖学金名额,学院将启动2022学年研究生奖学金候选人的推荐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1.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纳入全国招生计划、在校期间表现优异的基本修业年限(学制)内已注册非在职全日制研究生(含2022级研究生新生),不含港澳台学生及国际学生。
硕博连读研究生注册为博士研究生前,按照硕士研究生身份申请国家奖学金;注册为博士研究生后,按照博士研究生身份申请国家奖学金。
2.捐赠奖学金:我院可推荐候选人的奖学金包括
(1)广东光大升学深造奖学金,面向本科为中山大学的一年级硕士研究生。
(2)宝钢优秀学生奖(港澳台学生),面向在读期间未获得过本奖学金的全校基本修业年限(学制)内的港澳台非在职全日制研究生。
二、评选奖项及名额
1.研究生国家奖学金
我院可推荐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候选人3名,其中博士、学术学位硕士、专业学位硕士各1名。该名额为竞争名额,非获奖名额,学校评审环节存在淘汰,最终获奖结果以学校公布为准。
2. 捐赠奖学金
(1)广东光大升学深造奖学金(1个,面向本科为中山大学的一年级硕士生)
(2)宝钢优秀学生奖(港澳台学生)(1个),该奖学金全校共2个获奖名额,学校评审环节存在淘汰,最终获奖结果以学校公布为准。
三、申请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学习成绩优良,科研能力较强,并取得较好的科研业绩。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取消参评资格:
1.在申请资料中弄虚作假;
2.考试作弊或有抄袭、篡改、伪造等学术不端行为;
3.因违反校纪校规受纪律处分;
4.在科研工作中,违反工作程序,导致严重后果;
5.考核学年度科研助手工作考核不合格;
6.考核学年度有课程考试不合格。
其中申请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学生提交的参评成果材料应符合以下要求:
1.所有科研成果的第一署名单位应为中山大学;
2.曾获得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学生,上次申报使用过的成果材料此次不可再使用;
3.申报材料中的论文须以正式刊出或正式录用为准。
捐赠奖学金的要求详见附件1。
四、评选程序
1.个人申请。个人按照材料提交要求提交相关申请材料。
2.资格审核及公示。学院收集整理申请人材料后,进行初步审查,对资格审核通过的申请人进行公示。公示期间,各申请人应核查公示情况,如非汇总原因造成的资料不正确或错漏,公示后不接受资料更改。在审查中发现申请资料存在不实情况的,将取消该生当学年度的奖助金评选资格,并视情况进一步处理。
3.学院奖助金评审委员会评审,确定推荐人选。具体评审安排另行通知。
4.学院公示推荐人选名单。
5.学院将经公示无异议的推荐人选上报研究生院。
五、材料提交要求
请申请人于9月25日前,将以下材料以“学号+姓名+奖学金”的形式命名,通过问卷(https://wj.sysu.edu.cn/q/kRqQpuBu)提交。
1.申请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提交
(1)《中山大学2022学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附件2)
(2)学生评奖学年成绩单1份(2022级新生提交入学成绩证明)
(3)相关科研成果、获奖情况证明材料。
2.申请广东光大升学深造奖学金提交
(1)《中山大学研究生奖学金申请审批表》
(2)相关科研成果、获奖情况证明材料。
3.申请宝钢优秀学生奖(港澳台学生)提交
(1)《宝钢奖学金申请表(港澳台学生)》;
(2)相关科研成果、获奖情况证明材料;
(3)推荐人选照片(2寸彩色证明照片一张)。
附件:1.中山大学2022学年研究生捐赠奖学金评选奖项及要求
生态学院
2022年9月21日
(联系人:潘三川 电话:176209273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