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学院关于开展2022-2023学年度博士研究生奖助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人:赵文嘉 责任审核人:初审 赵文嘉 审核 林勉生 审核发布 罗燕

各位博士研究生:

        根据《中山大学研究生奖助规定》和《研究生院关于做好2022学年博士研究生奖助金评审工作的通知》,现启动2022-2023学年度博士研究生奖助金评选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评选对象

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且在基本修业年限内的全日制博士研究生(有固定工资收入的除外)以及非在职全日制“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研究生培养计划”国家专项计划的博士研究生。

不含2020级及此后年级的科研经费博士研究生专项招生计划博士研究生,不含国际学生、港澳台学生、在职定向就业(委托培养)学生。“优生优培”资助计划博士研究生奖助金单独评审。

二、申请条件

博士研究生参评2022-2023学年度奖助金应满足以下条件:

(一)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三)诚实守信,品学兼优;

(四)积极参与科学研究和社会实践;

(五)入学一年以上的研究生参评奖助金的上一学年度已达到学校培养计划所规定的学习要求,并考核合格;

(六)完成学校规定的科研助手工作任务。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具备参评2022-2023学年的研究生奖助金参评资格:

(一)在申请资料中弄虚作假者;

(二)考试作弊或有抄袭、篡改、伪造等学术不端行为;

(三)因违反校纪校规受纪律处分者;

(四)在科研工作中,违反工作程序,导致严重后果者;

(五)科研助手考核不合格者;

(六)有课程考试不及格者;

(七)导师及学院根据相关规定认定的不予资助的其他情形。

三、评审名额

2020级、2021级博士生参评一、二、三等奖助金,2022级博士生参评校长奖学金(特等)、一等助研金和二等助研金。具体名额如下:

等级

2021级及此前年级博士生

2022级博士生

一等奖助金/校长奖学金(特等)

-

-

二等奖助金/一等助研金

4

4

三等奖助金/二等助研金

符合评审条件,但未获评一、二等奖助金的博士人数

符合评审条件,但未获评校长奖学金、一等助研金的博士人数

 

四、评审程序

(一)本人申请及导师审核推荐。个人按要求准备材料,在9月22日(周四)中午12:00前,通过问卷(https://wj.sysu.edu.cn/q/6Btoo4ro)提交电子版材料,未按要求提交的视为放弃一等奖助金/校长奖学金(特等)、二等奖助金/一等助研金参评资格。提交材料和要求如下:

(1)《中山大学2022学年研究生奖助学金申请表》(附件1,应有本人和导师亲笔签名或电子签名,可另附有签名的PDF扫描版),以“学号+姓名+申请表”命名

2)《生态学院2022-2023学年博士研究生奖助金申请情况汇总表》(附件2),以“学号+姓名+汇总表”命名;

3)成果佐证材料,如已发表论文的封面、目录及论文全文,获奖证书等,请对应其在附件1申请表的出现顺序进行排序(在文件名条件数字前缀,如“1-”“2-”),并打包为rar或zip文件后以“学号+姓名+证明材料”命名。

对于新生,学术成果应以毕业学校为第一署名单位,对于老生应以中山大学为第一署名单位。新生的成果获得时间限定为上一学位攻读期间,老生的成果获得期间限定为2021-2022学年(2021年9月至2022年9月)。

(二)形式审查及申请资料公示。学院对所有申报资料进行汇总,并进行形式审查,未按要求填写的视为形式审查不合格。对经审查符合申请条件的申报资料,进行为期3天的公示。如非汇总原因造成的资料不正确或错漏,公示后不接受资料更改。在审查中发现申请资料存在不实情况的,将取消该生当学年度的奖助金评选资格,并视情况进一步处理。

(三)学院研究生奖助金评审委员会初评确定获奖学生名单和等级,并在学院网站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

(四)研究生院复核,提交学校研究生奖助金评审领导小组审定,审定结果在全校范围内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

(五)经公示无异议后,学校按规定发放奖助金。

 

存在疑问的,请与辅导员(潘三川,17620927354,ecoxgb@mail.sysu.edu.cn)联系。

 

       附件:1.中山大学2022学年研究生奖助学金申请表

                  2.生态学院2022-2023学年士研究生奖助金申请情况汇总表

 

 

 

生态学院    

20229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