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学院关于开展2021-2022学年度研究生奖助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人:杨焕莹 责任审核人:初审 赵文嘉 审核 张丹丹 审核发布 黎晓天

2020级及2021级研究生:

        根据《研究生院关于做好2021学年研究生奖助金评审工作的通知》(研院〔2021133号)和《中山大学关于印发《中山大学研究生奖助规定》的通知》(中大研院〔202159),现启动2020-2021学年度研究生奖助金评选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评选对象

        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且在基本修业年限内,拟申请2021学年一、二等奖助金的2020级、2021级全日制博士、硕士研究生(有固定工资收入的除外)以及国家专项计划非在职的学生。不含科研经费博士研究生专项招生计划博士研究生,不含留学生、港澳台生、定向培养(委托培养)生。 2020 年及此前入学的“优生优培”资助计划需单独评审。

二、申请条件

        研究生参评2021-2022学年度奖助金应满足以下条件:

(一) 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

(二) 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三) 诚实守信,品学兼优;

(四) 积极参与科学研究和社会实践;

(五) 入学一年以上的研究生参评奖助金的上一学年度已达

到学校培养计划所规定的学习要求,并考核合格;

(六) 完成学校规定的科研助手工作任务。

研究生参评奖助金的上一学年度出现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具备参评学年当年的研究生奖助金参评资格:

(一) 在申请资料中弄虚作假者;

(二)考试作弊或有抄袭、篡改、伪造等学术不端行为;

(三) 因违反校纪校规受纪律处分者;

(四) 在科研或临床工作中,违反工作程序,导致严重后果者;

(五) 科研助手、住院医师工作考核不合格者;

(六) 有课程考试不及格者;

(七) 导师及研究生培养单位根据相关规定认定的不予资助的其他情形。

三、评审程序

(一)参加本次考核的研究生,请按要求准备材料,在920日(周一)中午12:00点前提交电子版材料至pansch3@mail2.sysu.edu.cn,纸质版材料交至各年级的班长,汇总后提交。

1. 2021级研究生应提交:

1)《中山大学2021学年研究生奖助学金申请表》(附件1,应有本人和导师亲笔签名或电子签名,可另附有签名的PDF扫描版);

2)成果佐证材料,如已发表论文的封面、目录及论文全文,获奖证书等。以上材料压缩后命名“专业+/硕士+姓名+研究生新生考核材料(邮件主题同此命名)发送至指定邮箱。

2. 2020级研究生应提交:

1)《中山大学2021学年研究生奖助学金申请表》(附件1,应有本人和导师亲笔签名或电子签名,可另附有签名的PDF扫描版);

2)成果佐证材料,如已发表论文的封面、目录及论文全文,获奖证书等。

3思想政治工作和表现可提供证书、截图等证明;干部担当无须提供证明,学生工作部将核实。

以上材料压缩后命名“专业+/硕士+姓名+研究生老生考核材料(邮件主题同此命名)发送至指定邮箱。

(二)学生工作部汇总申请材料组织评审,如非汇总原因造成的错漏,不接受公示后修改材料或增加人员。

(三)评审后公示名单及奖助金等级,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上报研究生院,最终结果以研究生院发文为准。

 

生态学院    

20219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