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山大学生态学院直属支部委员会关于开展庆祝建党100周年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评选表彰的通知

发布人:申倩倩 责任审核人:初审 申倩倩 审核 张丹丹 审核发布 黎晓天

各位党员: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和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根据《中国共产党党内功勋荣誉表彰条例》,在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之际,为激励全校基层党组织和广大师生党员提振精气神,展现新气象,奋力开新局,学校党委决定在“七一”前夕评选表彰一批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以及先进基层党组织。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以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为契机,结合党史学习教育,扎实做好表彰工作。通过表彰,反映新时代学校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和先进基层党组织的先进典型事迹,展示先进典型的精神风貌,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激励各基层党组织和广大师生党员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服务新发展格局,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为学校“双一流”建设提供坚强组织保证。

二、评选表彰对象的基本条件

(一)优秀共产党员基本条件

中共正式党员。2020年度民主评议的评定等级为优秀;若为中层领导人员, 2020年度考核结果应为“优秀”。并符合以下条件:

1.理想信念坚定,对党绝对忠诚。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

2.严格遵守党章党规党纪,认真履行党员义务,正确行使党员权利,认真完成党组织交办的任务。

3.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高尚师德医德,自觉加强学术诚信和学风建设,清正廉洁,品德高尚,受到广泛赞誉。

4.带头争创佳绩,敢于担当、积极作为,业绩显著、事迹突出。热爱党的教育事业,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积极投身学校“双一流”建设,在工作、学习和社会生活中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教职工党员要围绕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是“有理想信念、有道德情操、有扎实学识、有仁爱之心”好老师的表率,学生党员是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好学生的表率。

5.密切联系服务师生。自觉贯彻党的群众路线,积极做好群众工作,解决师生反映的突出问题,帮助师生解决实际困难,自觉维护师生利益。

各级党组织推荐表彰对象时,应向基层一线党员倾斜(比例不低于70%),在脱贫攻坚中表现优异的党员优先考虑。

(二)优秀党务工作者基本条件

优秀党务工作者的参评对象为各级党组织正副书记、委员,以及从事专职党务工作的人员。

1.符合优秀共产党员的基本条件。

2.热爱党务工作,求真务实,开拓创新,党务知识扎实,认真履行工作职责,本单位党建工作取得良好成绩。克己奉公,廉洁自律,在党员群众中有较高威信。

3.党支部书记参评的,2020年党支部书记述职评议考核结果应为“好”。

4.截止至2021530日,从事党务工作应满一年。

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的人选一般不兼得。对曾被表彰为全国“两优一先”、广东省“两优一先”、广东省教育系统“两优一先”的,不再纳入推荐范围;优先考虑2021年全国“两优一先”、广东省“两优一先”、广东省教育系统“两优一先”的差额对象。

三、评选工作安排及要求

申报要求:采用个人申请和民主推荐结合的方式,请各位党员根据评选条件和要求,认真总结过去一年的工作(自20205月以来),提交申报材料,党支部将对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进行民主推荐。在个人申请和民主推荐的基础上,党支部将召开委员会会议研究确定推荐名单,并进行公示。

四、评选材料报送

各评选项目报送材料如下:

1.优秀共产党员:《2021年中山大学优秀共产党员申报表》(附件1);

2.优秀党务工作者:《2021年中山大学优秀党务工作者申报表》(附件2);

请个人申报的党员于5261200前将以上材料电子版发送至邮箱shenqq3@mail.sysu.edu.cn,文件名称统一为“XX(姓名)2021年七一表彰材料”。

 

附件:1.2021年中山大学优秀共产党员申报表

   2.2021年中山大学优秀党务工作者申报表

 

 

 

             中共中山大学生态学院直属支部委员会

2021524

 

 

(联系人:申倩倩,电话:393302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