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党委学生工作部关于2020-2021学年贷款申请的通知
各学院、直属系、附属医院:
为做好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现开展在校生2020-2021学年贷款申请的相关工作,请各单位通知相关学生完成相关手续,具体事宜如下:
一、在校生申请2020-2021学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一)办理对象
拟申请2020-2021学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家庭经济困难在校学生。(注意:已办理了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的在校学生不能重复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二)办理流程
1.个人申请
1)经办银行为国家开发银行的
续贷学生须在6月15日前登录国家开发银行学生在线服务系统,在“贷款申请”功能中提出续贷申请并填写续贷声明,总结、陈述一年来的思想和学习进步情况;学生填写完成并提交后,学校将集中处理学生续贷申请,对于内容不实或不符合要求的续贷声明,学校将退回学生重新填写后再次审核;学生未在线提交续贷申请将影响下学年续贷申请。续贷所需其他手续及材料,请贷款学生咨询生源地县级资助中心。
第一次申请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学生需自行咨询生源地县级资助中心进行办理。
2)经办银行为其他银行的
学生需于6月15日前自行与生源地区(县)教育局或资助中心以及经办银行联系,按生源地的相关要求办理申请手续。
部分县级资助中心需要申请续贷的学生提供在校未办理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的证明。如当地无特定版式,学生填写学校提供的《中山大学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学生续贷证明》(见附件);如当地有特定版式的,则按照当地要求提交的材料填写。
各学生培养单位需于6月20日前将学生提交的《中山大学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学生续贷证明》交至学生学业与职业发展办公室(南校园熊德龙学生活动中心501室)审核。完成后将证明返回各培养单位,由各培养单位发回给学生。由学生自行提交生源地经办银行或县资助中心。
2.拨付资金
1)学校银行账户信息。学生成功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后,生源地经办银行可将资金拨付至学校指定的银行账户,经办银行为国家开发银行的,学校收款银行账户信息已在国家开发银行系统上提供;经办银行为其他银行的,学生可向生源地经办银行提供学校收款账户信息如下:
学校开户行:中国银行中山大学支行
账号:00000717257755123
户名:中山大学
开户行地址:广东省广州市海珠区新港西路135号
2)申请2020-2021学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学生需在2020年9月开学时需按照学校的相关通知提交银行回执进行确认(另行通知),成功办理后各生源地经办银行一般于11月至12月拨款。如学生贷款资金拨款至学校银行账户,按照相关管理办法,学校会计核算处根据学生缴费记录,贷款资金将优先冲抵学费和住宿费,剩余款项统一转入学生校园卡挂钩的银行账户。如学生贷款资金由经办银行直接拨付至学生个人银行账户,则学生应按照会计核算处的相关要求自行缴纳学费、住宿费。
二、联系方式
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服务热线95593;
其他经办银行的联系方式请咨询生源地区(县)教育局或资助中心;
学校咨询电话:020-84112084。
附件:中山大学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学生续贷证明
党委学生工作部
2020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