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届毕业生系列通知4】生态学院关于2025年毕业生基层就业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工作的通知
各位毕业生:
根据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关于做好2025年中央高校基层就业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工作的通知》(教助中心〔2025〕16号)规定和学校通知要求,现将2025年毕业生基层就业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25年毕业生基层就业申报和审核
1.申报资格
符合《中央高校毕业生赴基层就业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审核说明(2025版)》(附件1)规定条件的2025届毕业生,可申报。
2.申报流程
(1)7月30日前,应届毕业生注册并登录系统,按要求提交《基层就业学费补偿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就业协议书/劳动合同、就业证明及特殊情况要求提交的证明材料等。
(2)8月15日前,学院初审并上报材料。
(3)8月30日前,学校复审。学校将通过复审的学生申请提交中央终审。
3.重要说明:
(1)未能在9月30日前确定实际工作单位或未实际到岗,但有志于服务中西部地区、艰苦边远地区、老工业基地基层单位的2025年毕业生(含10月1日-12月31日期间毕业),务必于9月15日前通过系统进行预申请,并在2026年规定时间内申请复核。
(2)系统操作中,“基层就业申请模块”仅限2025年毕业生申报,申请材料模板须使用系统提供的最新版本。
二、往届毕业生补偿代偿在职在岗确认
具体事宜,学院将单独通知到个人。
存在疑问的,请直接与林老师联系。
附件:
1.中央高校毕业生赴基层就业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审核说明(2025版)
2.中央高校基层就业资助管理系统学生端操作手册
生态学院
2025年6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