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学院关于收集2024级新生落户资料的通知
各位2024级同学:
根据学校保卫处关于2024级新生落户工作的有关安排,现就2024级新生提交落户资料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办理范围
2024级新生可在入学时自愿选择是否办理户口迁移。如计划将户口迁入学校深圳校区集体户,请按本通知要求准备落户资料。请有意向落户的同学扫码入群,便于后续跟进。
根据户籍管理规定,属于深圳市居民户的,不能迁入深圳校区集体户。学生集体户口迁移属于限制迁移类型,一旦迁入学校集体户的学生户口只有在升学、毕业或退学时凭相关证明才能办理户口迁出手续。
二、办理程序
1.个人按要求准备相关落户资料,并于2025年2月26日前提交到学院1302办公室。
2.学院集中收取资料,并于2025年3月5日前提交学校保卫处。
3.学校保卫处审核并办理落户等手续。预计在2025年暑假前完成户口迁移工作,归还学生户口簿。在户口迁移录入信息期间,学生如需使用户口簿,可凭本人校园卡或学生证到深圳校区保卫办(逸仙楼105室,0755-23260060)换领。
三、落户资料
请根据个人情况准备相应的落户资料,并按照以下序号顺序整理装订(复印件均用A4纸)。其中:原籍为海南省、福建省、广西壮族自治区等省份的新生,满足一站式迁移要求的迁移户口者对照广东省内迁移的情形,准备相应材料(具体材料以深圳公安机关要求为准,请提前致电深圳校区保卫办确认)。
1.本科生、研究生(广东省内迁移)
(1)户口本原件、户主页和个人页复印件(或《户口迁移证》原件)1份;
(2)《录取通知书》复印件1份;
(3)身份复印件1份(正反面复印在同一面,无需提供身份证原件);
(4)入户信息确认表(填写后打印)。
2.本科生、研究生(广东省外迁移)
(1)《户口迁移证》原件1份;
(2)《录取通知书》复印件1份;
(3)身份证复印件1份(正反面复印在同一面,无需提供身份证原件);
(4)入户信息确认表(填写后打印)。
3.户口已在学校集体户(非深圳校区集体户)升入本校读研的同学
(1)集体户首页复印件1份;
(2)本人户口页原件;
(3)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1份;
(4)录取通知书复印件1份;
(5)入户信息确认表(填写后打印)。
四、注意事项
1.户口迁移证上的所有内容应准确无误,均不能有任何修改。出生地、籍贯信息必须精确,具体到县或区,如**省**市**区、**省**县;**省**市、**市(直辖市或省会城市)。
2.迁入地址需准确无误:广东省深圳市光明区新湖街道公常路66号。
3.迁移证右下角的派出所公章必须清晰可辨。
4.迁移证上的姓名、身份证号应与录取通知书上的一致。
5.迁移证内容必须全部手写或全部打印,部分手写部分打印的迁移证为不合格迁移证。
6.错过2025年3月5日学院统一提交资料或者落户资料需退回更正的同学,需最迟在2025年3月底前由本人将相关资料交到深圳校区保卫办。
特此通知。
生态学院
2025年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