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学院关于开展2023-2024学年团学组织工作人员述职评议的通知
各位同学:
为深化落实学院对团学组织工作人员的教育、管理和监督责任,健全团学组织工作人员评价考核体系,学院现组织开展2023-2024学年团学组织工作人员述职评议,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议对象
1.学院团委学生兼职副书记,团委各部门负责人及部门成员;
2.学院学生会、研究生会主席团成员,学生会、研究生会各部门负责人及部门成员;
3.学院各班级班长及其他班委,各团支部书记及其他团支部委员;
4.榕光学社负责人及各部门负责人。
二、评议时间
2023-2024学年(2023年8月27日至2024年9月8日)。
三、评议内容
述职评议的内容主要包括政治态度、道德品行、学习情况、工作成效、纪律作风等方面。
政治态度:团学组织工作人员的理想信念、思想政治素质以及对同学的政治引领等方面的表现。
道德品行:团学组织工作人员的个人品德、社会公德、言行举止等方面的表现。
学习情况:对团学组织工作人员的学习成绩进行考核。
工作成效:团学组织工作人员在工作方面取得的成绩,获得与工作内容相关的表彰和奖励等。
纪律作风:团学组织工作人员的工作态度、组织纪律,执行学校及学院规章制度等方面的表现。
四、结果评定
评议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其中优秀等次数量应控制在参加述职评议人数的30%以内。
五、评议程序
本次述职评议根据团学组织工作人员类型按不同程序分别组织开展,具体如下:
(一)学院团委学生兼职副书记及各部门负责人,学院学生会、研究生会主席团成员及各部门负责人,学院各班级班长及团支部书记,榕光学社负责人及各部门负责人
1. 被评议人员根据工作要求,结合岗位职责和工作成效填写个人述职评议表(见附件),总结个人在评议期内的工作情况并作自我评价,并于8月18日前发送至邮箱ecoxgb@mail.sysu.edu.cn。
2. 学院组织述职评议会议,每位被评议人员制作述职PPT并进行3分钟个人汇报。述职评议会议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3. 学院对评议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期3天。
(二)学院团委、学生会、研究生会各部门其他成员
1. 团委、学生会、研究生会自行组织开展被评议人员的述职评议,被评议人员均需接受团委、学生会、研究生会全体成员的测评。
2. 团委、学生会、研究生会对评议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期3天。
3. 团委、学生会、研究生会于9月1日前汇总被评议人员评议结果并发送至邮箱ecoxgb@mail.sysu.edu.cn。
(三)学院各班级班委及团支部委员
1. 各班级、团支部自行组织班会开展被评议人员的述职评议,被评议人员均需接受班级、团支部全体同学的测评。
2. 各班级、团支部对评议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期3天。
3. 各班级、团支部于9月1日前汇总被评议人员评议结果并发送至邮箱ecoxgb@mail.sysu.edu.cn。
六、其他事项
1. 评议结果是对团学组织工作人员进行管理、奖惩、调整的重要依据,可用于个人评奖评优、综合测评加分、申报相关项目等。
2. 如有未尽事宜,请与辅导员姚老师联系,联系电话:0755-23260285。
附件:1.生态学院团学组织工作人员述职表
2.生态学院团学组织工作人员述职评议情况汇总表
生态学院
2024年7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