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学院关于选聘班主任的通知
各位老师:
根据《中山大学班主任管理办法》(中大党发〔2021〕13号)、《中山大学生态学院班主任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生态党委〔2022〕11号),结合学院实际,拟面向我院在职教师选聘本科生和研究生班级班主任,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班主任工作职责
开展班级建设和学风建设,与辅导员、导师共同做好学生的思想引领、行为规范、学业发展,提升学生入党申请率、提升本科生深造率,降低学生挂科率、降低学生事故率,保障人才培养质量、保障学生安全稳定。
二、选聘条件
1.政治强、业务精、纪律严、作风正;
2.德才兼备、乐于奉献、潜心教书育人、热爱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事业,具有高度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3.原则上应具备相关学科专业背景和较强的组织管理、沟通协调能力;
4.能较好地处理本职工作与学生工作的关系,认真履行班主任职责,可在岗工作时间不少于1学年。
三、选聘程序
1.符合条件的教师可于7月22日(星期一)下午17:00前登录问卷https://doc.weixin.qq.com/forms/AM8AXAcdAA0AKoAkQakAE4r1gQ0RXASxf?page=1报名。
2.学院进行资格审查和考察,经党委会会议讨论通过后将拟聘人选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天。
3.学院将公示无异议的拟聘人选上报党委学生工作部。
4.党委学生工作部对拟聘用人选进行公示。
5.党委学生工作部公示无异议的,由学院向聘用的班主任颁发聘书
四、其他说明
1.班主任应按照学校要求参加岗前培训,并完成相应的年度培训任务,每学年完成与班主任工作相关的培训不少于8学时。
2.班主任的考核以学年度为单位,根据班主任工作要求与职责进行考核。考核包括学生评议、院系评价,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考核合格及以上的可续聘班主任岗位,考核不合格的不得续聘班主任岗位。学院根据考核情况推荐符合条件的班主任参加学校优秀班主任评选。
3.承担班主任工作且履行职责考核合格的,学院依据学校教师教学工作量考核标准的有关规定核算教学工作量,核定相应的年度工作综合绩效额度。
4.根据学校相关规定,教师晋升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要充分考虑其担任班主任的工作经历和业绩,在同等条件下予以优先考虑;晋升高一级职称的青年教师,须有至少一年担任辅导员、班主任等学生工作经历,或支教、扶贫、参加孔子学院及国际组织援外交流等工作经历,并考核合格。
如有疑问,请与姚宇鹏老师联系。
特此通知。
生态学院
2024年7月16日